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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山金融扶贫服务站 助农取款服务点和村级电商服务站融合共建

    2018-03-24 18:03:15    浏览:5    点赞:0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精准扶贫和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系列决策部署,推动农村地区各项扶贫政策资源的有效整合和互利共赢,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扶贫服务站、助农取款服务点和农村电商服务站整合共建工作的通知》(长银发〔2017〕47号)、《中国人民银行衡阳中心支行 衡阳市商务和粮食局 衡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扶贫服务站、助农取款服务点和农村电商服务站整合共建工作的通知》(衡银〔2017〕4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金融扶贫服务站、助农取款服务点和村级电商服务站融合共建推广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我县建档立卡的26个贫困村为重点对象,以市场为导向,推动金融扶贫服务站、助农取款服务点和村级电商服务站合作共建,打造“一站多能、一网多用”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农村金融服务与电商发展的深度融合。服务点在提供助农取款、现金汇款、转账汇款、代理缴费、信贷服务、信用体系建设、金融知识宣传教育等便民金融服务的基础上,开展网上代购、上线发布农产品、物流配送等电子商务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对服务站点进行物理整合。已分别建成金融扶贫服务站、助农取款服务点、村级电商服务站的行政村,引导金融机构、电商企业对现有服务站点布局进行优化。对于业务量偏小的助农取款服务点,可以通过重新选址将其功能整合至电商服务站;对于设立在村级组织的金融扶贫服务站,有条件的可以视情形将扶贫服务站迁至人流量大、交通便利的电商服务站。已建成助农取款服务点,尚未建设金融扶贫服务站和村级电商服务站的行政村,要引导金融扶贫服务站主办行、电商企业优先选择符合双方建站标准的助农取款服务点进行叠加建设;已建成金融扶贫服务站和助农取款服务点,尚未建设村级电商服务站的行政村,要引导电商企业优先选择符合电商建站标准的扶贫服务站或助农取款服务点进行叠加建设。 

      (二)规范服务站点联合管理标准。已实现电商服务站与金融扶贫服务站或助农取款服务点融合共建的站点,由金融机构、电商企业协商共同管理,降低服务站点运营风险。金融机构和电商企业分别制作统一形象标识牌,服务站点醒目位置公布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及商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及业务办理流程,置放农村电商和惠农服务宣传展板,持续开展网购、支付等宣传,扩大服务影响力。金融机构、电商企业分别对服务站点进行考核评价,服务站点退出的,应及时收回相关设备及标识牌、宣传资料,对外发布终止服务公告。 

      (三)完善支付基础服务。协调金融机构对服务站商户免押金安装POS实施方案机具和自助支付终端,对现有POS机具进行升级改造,实行业务手续费优惠;指导服务站点为农民网上代购,并在线上支付购货款,农村居民通过服务点POS机具以刷卡方式支付代垫货款;引导金融机构大力推广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支付方式,丰富在线支付工具,为电商企业和商户提供线上支付便利;鼓励金融机构根据商户实际经营需求创新服务内容,在提供基础支付服务的基础上,融合商户库存信息管理、供应链管理等开发综合支付解决方案,为有需要的商户提供融合银行卡刷卡支付、扫码支付、云闪付等多种支付渠道的一点接入和一站式资金结算、对账服务。 

      (四)加大信贷政策扶持。针对农村电商业主有效抵押不足、融资困难等问题,引导金融机构围绕农村电商需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利用支付数据、移动互联网技术资源开展金融创新,探索以农村电商线上、线下支付交易流水数据和资金结算情况为授信依据的“POS贷”、“流水贷”等电商融资产品。针对农村产业发展、农民增收问题,引导金融机构作为主办行,围绕特色农业、农产品深加工等农业新兴业态,通过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名录,加大对参与扶贫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四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精准信贷投入,有效促进规模经营,支持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带动贫困农民稳定脱贫。 

      (五)加强电商政策支持。县商务和粮食局根据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总体要求,统筹整合电商扶贫资金拨付给有关贫困村,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也要安排专项扶贫资金予以奖补。支持新建村级电商服务站时叠加助农取款等金融服务功能,并逐步完善现有村级服务站的电商和金融服务的融合。  

      三、职责分工 

      (一)人民银行衡山支行:负责三站融合共建的牵头实施工作,加强与商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积极引导金融机构与电商企业开展合作;收集分析合作共建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召开会议交流经验;指导金融机构积极探索研发适合农村特点的金融产品,有效满足广大农民对金融产品的诉求;在现行政策范围内,做好对农村电商企业、电商服务站、产业合作社等产业链各方的信贷扶持和支付服务工作;对金融扶贫服务站建设情况、助农取款服务点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县商务和粮食局:负责电商平台引进、本土电商平台培育,引导电商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推动融合共建;指导县供销社加强引导和培训,培育一批能扎根农村的电子商务带头人和实用型人才,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 

      (三)县扶贫办:将乡镇政府支持三站融合共建工作纳入全县扶贫工作考核体系,统一进行考核、监督,统筹协调三站融合工作中相关政府部门之间的合作;将电商扶贫纳入扶贫小额信贷支持范围,对开办网店、从事网贷生产销售的贫困户以及带动贫困户生产销售网贷产品、带动效果明显的企业和网店,依据相关政策给予支持。 

      (四)各金融机构:切实贯彻落实有关金融扶贫政策,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对农村电商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加强与电商企业的沟通与合作,积极向电商企业引荐符合电商建站条件的金融扶贫服务站、助农取款服务点;负责服务站商户金融业务指导、资金清算、巡查监测等;充分利用自有电商平台与金融扶贫服务站、助农取款服务点实现“无缝衔接”。 

      (五)县供销社:负责电商服务站标准化建设、从业人员培训、物流配送等事项;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向金融机构引荐符合扶贫服务站或助农取款点建站标准的电商服务站;要将电商扶贫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培训服务站管理员开展网上代购、上线发布农产品、就业信息发布等电子商务服务。引导电商企业精准对接贫困户,帮助脱贫等。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6月) 

      1. 成立衡山县“金融扶贫服务站、助农取款服务点和村级电商服务站”融合共建实施方案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工作动员会,部署相关工作。 

      2.调查摸底。由人民银行衡山支行与县商务和粮食局组织人员摸清金融扶贫服务站、助农取款服务点和村级电商服务站现状。 

      3.服务站选址。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按村确定具体的融合共建点。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6月至2019年10月) 

      1. 贫困村站点基础设施建设阶段(“三站”融合共建阶段)。第一阶段(2017年6月-2017年7月):对已分别建成金融扶贫服务站、助农取款服务点、村级电商服务站的10个贫困村,根据调查情况我们将引导金融扶贫服务站、助农取款服务点的主办行将基础设施、各项功能整合至电商服务站,完成“三站”融合共建。第二阶段(2017年7月至2017年12月):对暂没建设村级电商服务站的16个贫困村,我们将优先选择符合电商建站标准的扶贫服务站或助农取款服务点为“三站”融建的地址。供销社将按照建设要求开展电脑电视等硬件设施购买、人员组织培训等工作;金融机构也将把原金融扶贫服务站、助农取款服务点的基础设施和各项功能整合融入。至2017年12月至少完成全县15个贫困村的“三站”融合共建,争取全面完成26个贫困村的“三站”融合共建。 

      2.强化提高。2017年10月,组织“三站”管理服务人员参加的培训班。供销社组织培训困队进行电商政策理论、运营操作等培训,帮助“三站”管理服务人员掌握利用电子商务销售产品的一般流程,并能独立运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业务。金融机构组建培训团队,对“三站”管理服务人员开展银行卡、手机支付、网上支付等业务培训,确保商户掌握惠农支付工具使用方法及风险防范知识。 

      (三)验收考核。每年11月至12月,人民银行衡山支行、县商务和粮食局、县扶贫办要组织人员对融合共建情况进行验收考核。重点考核服务站各项设施运行情况、管理员业务操作情况及扶贫贷款发放、助农取款、电商服务等业务开展情况。对在融合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密切协作。农村金融服务与电子商务的融合发展有利于推动农业升级、农村发展与农民增收,是精准扶贫的重要载体,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三站融合共建作为实施精准扶贫的一项重要举措予以推进。人民银行衡山支行、县商务和粮食局、县扶贫办要加强日常联络、协调与督促,积极履行自身职责,主动引导电商企业与金融机构进行对接,为融合共建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 

      (二)因地制宜,稳步推进。三站融合共建没有固定模式可循,各金融机构、电商企业应结合农村地区经济金融实际情况,充分发挥自主性、创造性,探索多种融合发展模式。融合共建要尊重企业意愿和市场需求,不搞“一刀切”和形式主义。要选择电子商务较为活跃、金融服务需求较为旺盛的行政村进行试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稳步推进。 

      (三)加强培训,提升技能。金融机构要组建培训团队,对服务站点开展银行卡、手机支付、网上支付等业务培训,确保商户掌握惠农支付工具使用方法及风险防范知识。商务和粮食局要牵头建立电商人才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对服务站点负责人进行电商政策理论、运营操作等培训,帮助其掌握利用电子商务销售产品的一般流程,并能独立运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业务。 

      (四)完善考核,加强激励。2017年-2019年每年11月,由人民银行衡山支行、县商务和粮食局、县扶贫办组织人员对金融扶贫服务站、助农取款服务点和农村电商服务站融合共建工作进行考核。对三站融合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县政府给予表彰。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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